Sep 2, 2008

不自私的祝福

到底牧師是在宣告神已對我們賜下的福氣,還是祈求神在那一刻將福氣賜下?

但其實這不是重點。重點是,為何我需要這屬靈的福氣?

我們期望在祝福中得到的福氣,是為了我們自己生活順利,事事如意嗎?若是如此,那崇拜就不是崇拜,而是祈福大典了。

崇拜完結前的祝福,其實是一種差遣,將我們差到世界中,在我們各自的崗位中見證神,事奉神。崇拜的完結,並非敬拜的終止,而是那更重要的生活敬拜事奉的開始。在生活中敬拜和事奉神,是困難重重的;所以我們需要牧師的祝福,去完成神所交付的使命。

所以,如果你只是自私的希望得福,你恐怕要失望了。

一起禱告的群體

屬神的群體,必然是一個常常一起禱告的群體。是以在敬拜中,我們一定要一起禱告。

信徒的生活,本來就應該是以禱告去承托的。我們唯有透過禱告去將一切交託於神,否則我們便沒有足夠的力量生活。而教會作為一個群體,信徒一起為大家的生活去祈禱,更加不可缺少。

但我們或許不懂得怎樣為教會禱告。這樣禱告會太雞毛蒜皮嗎?這樣禱告又會太限制神呢?有弟兄姊妹患病我們又該如何去求?在崇拜中的牧禱環節,其實就是一個機會,讓我們在牧者的示範和帶領中,學習該怎樣為教會代禱。

但無論如何,崇拜中的祈禱總不是例行公事。我們要同心,更要學習那一份好像主耶穌一樣的牧者心,在禱告中弟兄姊妹同命相連。

奉獻而不心虛

我們常常為崇拜中的奉獻程序覺得心虛和尷尬,特別是有新朋友在的時候。我們恐怕別人覺得基督徒斂財,所以還要特別聲明一句,未信主的朋友不用介意,可以不用參與。但其實,介意的會不會是我們呢?

我們看待奉獻的態度是甚麼?我們會覺得奉獻是一種必要的邪惡,為著要供應教會的各樣需要才不得已要做的尷尬事?如果是這樣,我們就錯了。

在聖經中,奉獻從來都不是只為了要籌集金錢。奉獻的行動本身就是一種敬拜,也是一種屬靈操練。

在福音書中錢是耶穌講得最多的題目之一,因為耶穌知道,我們的錢在那裡,我們的心也在那裡。透過奉獻,我們操練為主捨棄,叫我們能成為倒空的器皿為主所用。

所以,不要為奉獻程序而心虛。能奉獻,是主給我們的祝福。

要奉獻多少才夠?

到底要奉獻多少才夠?十份一的收入夠了嗎?這個問題的背後,其實揭示了一種心態,就是奉獻的金額,越少越好。

我們應該問的問題,不是我的金錢,要給神多少才算夠;而是神交託我管理的金錢,我要用多少才算夠?

底線是,我所有的都不是我的,而只是神交託我管理的。屬神的,自然應當歸給神。

十份一只是建議的下限,而不是上限。我們的目標,應該是將一切獻給神。如過我們過份執著於十份之一的比例,若果神以你所獻的為十份一,只供應你十倍於你所獻的又如何?神待我們是如此的闊綽,我們待神豈不應也如此嗎?

德蘭修女說,奉獻,直到你覺得痛。或許這才是我們應當追求的目標。

十一奉獻和奉獻

有兩個名詞,我們經常分不清楚。一個是十一奉獻(tithe),一個是奉獻(offering)。

十一奉獻是將我們收入的一部份歸給神的家作常費的使用。而奉獻則是對神的禮物,用以支持在教會常費以外的事工,例如宣教、慈惠等等。我們不要將兩者混淆。

話說你每個月給媽媽$300家用。但將近媽媽的生日,你知道媽媽想要一件新大衣,於是你就用$200買了一件新大衣送給她,而她也很高興。到了給家用的時間,媽媽發覺家用只有$100而不是$300,所以她便來問你。你說,我不是已經用$200買了一件大衣給你嗎?

將十一奉獻和奉獻混淆,就等如將家用和禮物混亂,同樣的令人失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