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前我在教會教授一班關於敬拜的主日學課程。在第一天上課的時候,我請各位學員在紙上寫下五樣在教會主日崇拜中最普遍出現的東西。有些人寫下講道,有些寫下音樂,還有牧師、聖餐、奉獻、禱告等去多答案。接著,我請他們刪去紙上他們覺得比較上最不重要的一項。我問他們,如果沒有了你刪去的那樣東西,我們還能敬拜嗎?全部人都說仍然能。於是,我請他們再刪去一樣。我又問他們,這樣我們還能敬拜嗎?全部人都說仍然能。如是者逐樣逐樣刪去,我們發覺,其實沒有講道,沒有音樂,沒有牧師、聖餐、奉獻、禱告等,我們仍然可以敬拜。真正不可少的只有兩樣:一群願意敬拜的會眾,和我們的三一真神。
當談起有關教會的主日崇拜時,我常常聽到人說:「我教會崇拜的音樂不濟,所以我敬拜得不好。」又或者:「我教會的牧師講道不好,所以我敬拜不到,沒有得著。」但如果剛才的推論成立,敬拜不限於音樂和講道,如果沒有了音樂和講道我們都仍能敬拜的話,為何會因為「音樂不濟」或「講道不好」而敬拜不到?為甚麼我們一定要依循我們既定的崇拜模式,並領會者達到一定的「演出水準」才能敬拜?這背後不是一種自我中心而非捨己倒空的態度嗎?
其實自古以來,敬拜的模式都是多元化的。在舊約裡記載有會幕聖殿的禮儀敬拜,也有大衛王的詩歌舞蹈敬拜,後來也有會堂的讀經講道敬拜。在新約裡我們找到使徒行傳2章的家庭教會敬拜,也有哥林多教會的「靈恩」敬拜,還有啟示錄中的禮儀敬拜。在各樣的敬拜形式中,信徒都可以盡心敬拜;為何今天我們卻要規限自己,認定只有在某種特定的模式和水準下我們才能敬拜?
Important Notice
7 years ago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