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兩個名詞,我們經常分不清楚。一個是十一奉獻(tithe),一個是奉獻(offering)。
十一奉獻是將我們收入的一部份歸給神的家作常費的使用。而奉獻則是對神的禮物,用以支持在教會常費以外的事工,例如宣教、慈惠等等。我們不要將兩者混淆。
話說你每個月給媽媽$300家用。但將近媽媽的生日,你知道媽媽想要一件新大衣,於是你就用$200買了一件新大衣送給她,而她也很高興。到了給家用的時間,媽媽發覺家用只有$100而不是$300,所以她便來問你。你說,我不是已經用$200買了一件大衣給你嗎?
將十一奉獻和奉獻混淆,就等如將家用和禮物混亂,同樣的令人失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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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year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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